单位犯罪的法律特点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下面来详细介绍单位犯罪的法律特点。 首先,单位犯罪具有主体特定性。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里的单位需依法成立,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比如,依法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可能构成单位犯罪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单位犯罪体现单位意志。这意味着犯罪行为是经单位决策机构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决策机构可以是董事会、股东会等,负责人员如公司的总经理等。例如,公司董事会开会决定通过虚开发票来偷税漏税,这就是体现了单位意志的犯罪行为。 再者,单位犯罪具有特定目的。通常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实施犯罪行为,这里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为了单位的发展等合法利益,但采取了违法手段。比如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这一特点与个人为了自身私利实施犯罪相区别。 然后,单位犯罪的刑罚具有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特点。双罚制是指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例如,在单位走私犯罪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定罪量刑。单罚制则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如《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就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最后,单位犯罪在犯罪行为上具有整体性。单位犯罪是单位整体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单位内部成员的个人行为简单相加。单位的各个部门、成员之间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实施犯罪。例如,单位的销售部门负责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流转等,各部门协同完成犯罪行为。 总之,单位犯罪的这些法律特点,对于准确认定单位犯罪,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以及正确适用刑罚都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