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订金和定金有哪些法律问题?
我最近打算买房,在看房过程中,销售提到了订金和定金。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交了之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如果最后不想买了,这两种钱能不能退?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展开


在购房过程中,订金和定金是两个常见且容易混淆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含义和处理方式。 首先来看看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简单来说,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后不想买房了,那么定金就可能要不回来了;但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例如,购房者小李向开发商交了5万元定金,后来小李反悔不想买了,这5万元定金开发商就有权不予退还;要是开发商因为自身原因不能把房子卖给小李,那开发商就得返还小李10万元。 接着说说订金。订金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一般情况下,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交了订金后不想买房了,在扣除一些合理费用后,剩余的订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比如小张交了3万元订金给开发商,之后不想买了,开发商扣除一些为小张处理购房事宜产生的费用后,应将剩余的钱退还给小张。 所以,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看清相关协议中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因概念混淆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