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持股协议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我和朋友签了代持股协议,由他代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但我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这份协议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也不清楚在法律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想了解下代持股协议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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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持股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代持股协议,通俗来讲,就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约定,由显名股东出面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的投资权益归隐名股东所有的一种协议。在这种协议关系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首先是协议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般情况下,只要代持股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协议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是股东资格确认问题。隐名股东虽然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文件中显示的是显名股东。隐名股东要确认自己的股东资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隐名股东想要显名,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再者是显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的问题。显名股东在名义上是公司的股东,其有可能会擅自将代持的股权转让、质押给第三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即如果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实际出资人不能要求追回股权,只能向显名股东请求赔偿损失。 另外,还可能存在显名股东的债权人执行股权的问题。当显名股东对外负有债务时,其债权人可能会要求执行其名下代持的股权。此时,隐名股东能否排除执行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裁判观点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法院会根据代持股协议的效力、隐名股东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综合判断。 最后,税收问题也是代持股协议需要关注的。在代持股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取得分红等收益时,可能会涉及到纳税义务。如果代持股协议没有对税收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可能会引发争议。因此,在签订代持股协议时,双方应当对税收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总之,代持股协议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灵活性,但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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