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林少娴与罗健祥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一案有怎样的法律判定?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涉及到诸多法律概念和法律依据。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离婚后财产纠纷”。它指的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后针对财产分配问题产生的争执;或者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内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从而引发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意味着在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法院首先会尊重双方的协议,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就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林少娴与罗健祥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一案中,法院会审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包括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使用情况等。如果一方存在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再次分割财产,并且过错方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同时,法院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如果林少娴在婚姻中承担了更多的抚养子女的责任,或者是无过错方,那么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得到适当的照顾。 此外,双方在上诉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据可以包括财产的相关凭证、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只有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诉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总之,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