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继承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们的法律知识。 首先是转继承。转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突然去世)还没来得及实际接受遗产就死亡了,那么他应继承的份额就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原本该继承遗产的人在还没拿到遗产时就去世了,他应得的那份遗产就由他自己的继承人来接着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举个例子,甲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他的儿子乙本应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乙也去世了,那么乙应继承的这份遗产就会由乙的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接着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比如,甲有儿子乙,乙先于甲去世,那么当甲去世时,乙的子女(甲的孙子女)就可以代替乙继承甲的遗产。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主要有以下区别。在发生的时间和条件方面,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主体方面,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在适用范围上,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了解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相关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遗产继承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