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金不到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和朋友一起开了家公司,当时约定好了各自的注册资本金,但我朋友一直没把他那份交齐。我想知道这种注册资本金不到位的情况,他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会不会对公司有很大影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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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不到位指的是公司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下面从不同方面为你详细阐述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其他股东的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某个股东没交齐注册资本金,给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造成了损失,比如影响了公司业务开展导致预期收益受损,那么未足额出资股东需要赔偿这些损失。
对公司的责任上,股东有义务向公司足额补缴未到位的注册资本金。比如,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出现困难,而这是由于部分股东注册资本金未到位导致的,那么该股东就有责任把钱补上。另外,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 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简单来讲,如果公司欠了别人钱还不上,而有股东注册资本金没到位,那这个股东就要在他没交的钱数范围内,和公司一起对债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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