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多少违约金是合法的,能否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和定金?


在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和适用以及与定金的关系是重要的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约定多少违约金是合法的问题。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对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违约金的约定并非毫无限制,要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衡量。例如,甲卖给乙一批货物,因甲违约给乙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13万元以上,乙要求甲支付这么多违约金时,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其次,关于能否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和定金的问题。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意味着,当出现违约情况时,守约方只能在违约金和定金中选择其一主张权利,而不能同时要求违约方既支付违约金又支付定金。比如,丙和丁签订合同,约定了违约金5万元,同时丙向丁支付了2万元定金,若丁违约,丙只能选择要求丁支付5万元违约金或者适用定金罚则(丁双倍返还定金共4万元)。 综上所述,违约金的约定要合理,以实际损失为参照,并且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主张。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谨慎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