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的婚姻有哪些法律保护?


现役军人的婚姻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这主要是为了稳定军心,保障军人家庭的和谐,进而维护国防利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保护内容。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通常指的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其配偶是不能通过诉讼方式轻易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照顾,保障了军人在婚姻关系中的稳定性。 其次,破坏军婚在我国是被明确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法律条文旨在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对于那些破坏军婚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刑事制裁。 再者,在财产分割方面,虽然没有专门针对现役军人婚姻财产分割的特殊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军人的特殊情况和贡献,在财产分割时给予适当倾斜。比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如果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现役军人一方,如果其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和能力,法院会充分考虑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和稳定性,在判决时给予一定的考量。 综上所述,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法律多方面的保护,从婚姻关系的解除、对破坏军婚行为的制裁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都体现了法律对军人权益的重视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