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没让签认罪认罚书就直接到法院了,这种情况合理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检察院阶段没让我签认罪认罚书,现在案子直接到法院了。我不太懂这流程,想知道检察院这么做合不合理,没签认罪认罚书到了法院会有啥影响,这种情况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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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罪认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检察院没让签认罪认罚书就将案件移送法院,这种情况是合理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非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同时存在一些情形,犯罪嫌疑人是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比如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所以,如果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或者其自身不愿意适用该制度,检察院就不会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而是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将案件移送法院。 到了法院阶段,案件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即使没有认罪认罚具结书,只要证据确实、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法院依然可以依法定罪量刑。而且,被告人在法庭上仍然可以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会根据其认罪态度等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总之,没签认罪认罚书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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