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让我签字认罪认罚并移交法院,这是怎么回事?
检察院找到我,让我签字认罪认罚,说之后要移交法院处理。我不太懂这意味着什么,心里有点慌。我想知道签字认罪认罚对我有什么影响,法院会怎么判,我现在该怎么做,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认罪认罚”这个概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那么在处理案件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我国为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也就是说,当你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就表明你认可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对于你签字认罪认罚后案件移交法院的情况,法院在审理时会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建议适当,一般会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 签字认罪认罚对你有一定好处。一方面,体现了你良好的悔罪态度,通常会获得从轻处罚。从轻处罚可以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选择较低的刑期,或者在罚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另一方面,整个司法程序会相对快速,你可以避免长时间处于不确定的诉讼状态。 不过,签字认罪认罚也需要谨慎。你要确保自己是在完全自愿、清楚了解相关法律后果的情况下签字。如果你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或者量刑建议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向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提出。你有权获得律师的帮助,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会为你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你在认罪认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