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职工有哪些法律保护?


企业破产时,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多方面的法律保护。首先,从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简单来说,就是职工的工资和一些必要的福利保障会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处于优先地位。工资是职工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而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则关系到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健康保障。补偿金也是对职工因企业破产失去工作的一种经济补偿。其次,在社会保险权益上,企业破产后,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并不会因此中断。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权益依然受到保障。例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依然归职工所有,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条件时,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医疗保险方面,职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再者,职工还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这里的债权人也包括职工,职工有权了解企业破产的相关情况。同时,职工可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对企业破产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到企业破产的相关决策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于女职工和特殊工种职工,还有特殊的保护规定。例如,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企业在破产清算时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保障,确保她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其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权益也会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总之,企业破产时,法律从多个方面为职工提供了保护,职工应当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