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限制性商业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是怎样的?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遇到了一些疑似限制性商业行为的情况,比如有同行通过一些手段限制市场竞争。我想了解一下我国对于这类限制性商业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是怎样的,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约束措施,这样我能更好地应对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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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商业行为是指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等方式,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在我国,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制体系来约束这类行为。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规制限制性商业行为的核心法律。该法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比如同行之间商定统一的价格,这就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纵向垄断协议则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例如供应商对经销商的转售价格进行限定。 同时,《反垄断法》还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一些限制性商业行为进行规制。该法禁止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市场竞争造成限制。 《价格法》也在价格方面对限制性商业行为进行约束。它禁止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行为。 我国对限制性商业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是多维度的,通过多部法律从不同方面对市场竞争进行保护和规范,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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