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债务人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朋友一起向别人借了钱,成了共同债务人。但我不太清楚作为共同债务人有什么法律规定,比如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权利义务是怎样的,万一有一方还不上钱又该怎么处理,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共同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债务人,通俗来讲,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一起对同一笔债务负有偿还责任。这就好比几个人一起搭伙做生意,欠了别人的钱,大家都有还钱的义务。 在我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共同债务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也就是说,如果债务是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划分的,每个债务人就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份额来承担债务。例如,甲和乙共同向丙借款10万元,约定甲承担60%,乙承担40%,那么甲就需要偿还6万元,乙偿还4万元。 而对于连带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共同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比如甲和乙是连带共同债务人,向丙借了10万元,丙既可以要求甲偿还全部10万元,也可以要求乙偿还全部10万元。当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了全部债务后,他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 此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意味着,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在于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