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等。在我国,关于公摊面积有一系列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这里的建筑面积就包含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也就是说,公摊面积是计算在商品房总价中的一部分。这意味着购房者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房价不仅包含了套内使用面积的价格,还包含了公摊面积的价格。 其次,对于公摊面积的计算,建设部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有着详细的规定。规范中明确了哪些部分可以计入公摊面积,哪些部分不能计入。比如,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可以计入公摊;而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再者,在合同约定方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应当明确公摊面积的大小、比例以及其具体构成。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者虚报公摊面积,购房者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者发现实际公摊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来处理。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购房者在面对公摊面积问题时,要仔细查看合同约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