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类行为的人需要承担多种法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民事责任。人身自由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利范畴,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有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要是因为人身自由权被侵犯而遭受了经济损失,比如因为被非法拘禁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受害人还能要求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另外,如果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损害,受害人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但情节还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表明,当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会构成犯罪,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总之,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一旦被侵犯,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民事、行政或刑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