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扶养子女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是一个孩子,我的父母一直对我不管不顾,基本的生活费用也很少给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父母不扶养子女的话,他们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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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顾,比如为子女提供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指出,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不扶养子女,子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以保障自己的生活和成长。 如果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因遗弃而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等情形。 所以,父母不扶养子女不仅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给付抚养费的责任,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子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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