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导致追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前几天醉驾不小心追尾了别人的车,当时特别害怕,现在冷静下来想了解下,这种醉驾导致追尾的情况,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赔偿方面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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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而追尾通常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 在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为醉驾导致追尾,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因为醉驾追尾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责任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侵权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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