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从开发商手里购买期房可以退房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之前从开发商那买了套期房,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退房,但是不知道法律上关于期房退房是怎么规定的。也不清楚在哪些情况下我可以合法退房,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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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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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从开发商手里购买期房后,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退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购买期房的实际情况中,以下几种情况较为常见且符合退房规定:一是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二是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根据上述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三是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根据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此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也会得到法律支持。 总之,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想要退房时,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自己是否符合退房条件,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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