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之前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说好了有利息。现在到还钱时间了,朋友给的利息和我们说的不一样,我想知道民间借款利息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和他算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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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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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利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民间借款。民间借款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非金融机构的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这种借款利息的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于民间借款利息,法律区分了几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借贷双方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借钱的时候根本没提利息这回事,之后出借人再想要利息,法律是不保护的。比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借条上没写利息,后来张三找李四要利息,李四不愿意给,这种情况下张三去法院起诉要求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张三。 第二种情况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强调的是自然人之间,如果是一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民间借贷,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比如甲和乙都是个人,他们借钱时只是大概说了有利息,但没明确多少,后来甲要利息,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如果甲是公司,乙是个人,这种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利息。 第三种情况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举个例子,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那么四倍就是12%,如果约定的利率在12%以内,这个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四种情况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假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四倍是12%,而双方约定的利率是15%,那么超过12%的那3%的利息约定就是无效的。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这部分利息,是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的。 综上所述,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为了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安全。在进行民间借款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利息,并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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