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和界定?
我开了一家小店,平时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有自己的算法,但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比如一些促销活动的支出算营业成本吗?赠品算吗?我想了解清楚法律上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界定,避免以后出现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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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是企业财务管理与税务处理中的重要概念。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通俗来讲,就是企业通过正常经营活动赚来的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例如,一家服装店把衣服卖给顾客,顾客付了钱拿走衣服,这时收到的钱就可以确认为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则是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成本。它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是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营业成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比如,服装店进衣服的进货价、运输费等就属于营业成本。 准确区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一方面,它有助于企业准确核算利润,进行合理的财务规划;另一方面,在税务申报时,正确计算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能确保企业依法纳税,避免税务风险。如果企业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核算不准确,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稽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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