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有哪些法律规定和税务处理?

我有一批物资委托给其他企业加工,加工完成后打算直接销售。但我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有什么法律规定,比如涉及的所有权、质量责任等问题,还有税务方面该怎么处理,是由我还是受托方交税,希望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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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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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当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时,会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税务处理。 从所有权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委托加工合同中,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物资在交付受托方加工期间,其所有权仍归委托方所有。在加工完成并收回物资后,委托方自然拥有该物资的完整所有权,有权将其直接销售。 质量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托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如果加工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委托方可以要求受托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因该物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委托方在承担责任后,可根据与受托方的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受托方追偿。 税务处理上,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提供加工劳务应缴纳增值税,其计税依据是收取的加工费。而委托方将收回的物资直接销售时,如果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销售行为需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可以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消费税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属于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当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如果销售价格不高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不再缴纳消费税;如果销售价格高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同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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