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物在租赁前被抵押,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 买权?
我租了一套房子,后来才知道这套房子在我租之前就已经被抵押出去了。现在房东要把房子卖掉,我听说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可这房子之前被抵押了,我不太清楚自己还有没有这个优先购买权,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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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出租物在租赁前被抵押,承租人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优先购买权和抵押的相关概念。优先购买权,简单来说,就是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对于租赁的房屋等物品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而抵押呢,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然而,这里并没有直接涉及到租赁物在租赁前被抵押的情况。
从法律原理和司法实践来看,即使租赁物在租赁前被抵押,承租人依然享有优先购买权。因为抵押并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也不改变租赁关系的本质。抵押权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但这并不排除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租赁物的权利。
举例来说,如果房东将已经抵押的房屋出租给你,之后房东要出售该房屋,他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你。如果你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买该房屋,你就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即便房屋存在抵押,只要你能在交易中解决好抵押权的问 题,比如要求房东提前清偿债务以解除抵押等,你就可以顺利购买该房屋。
综上所述,出租物在租赁前被抵押,承租人仍然具有优先购买权。不过,在实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抵押权的实现、债务的清偿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遇到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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