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路滑摔倒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在探讨雨天路滑摔倒责任划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简单来说,就是谁做错了事导致别人受伤害,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也就是有过错才可能要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为责任划分提供了基础依据。 下面分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责任划分。 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比如商场、酒店、超市等经营场所,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是这些地方因为积水没有及时清理,或者没有设置明显的防滑警示标志,导致你摔倒受伤,那么经营者、管理者就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说商场大厅因为下雨有大量积水,却没有安排人员及时清理,也没有放置“小心地滑”的标志,你在那里滑倒受伤,商场就应当负责。 要是在小区道路等区域,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有维护公共区域安全的职责。如果小区道路因为雨天积水严重,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采取排水等措施,也没有设置警示标识,导致你摔倒,物业管理公司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依据同样是他们有保障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的义务,没做到位就是有过错。 然而,如果是在一些自然道路上,比如普通的市政街道,通常情况下,只要市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了日常的道路维护和管理,没有明显的过错,那么你自己因为雨天路滑不小心摔倒,责任一般就由你自己承担。因为天气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市政管理部门很难完全避免道路湿滑的情况,但如果道路本身存在坑洼、破损等问题,且市政管理部门没有及时修复,导致你摔倒受伤,市政管理部门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雨天路滑摔倒责任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况,看相关方是否尽到了应有的义务,是否存在过错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