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未成年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在探讨指使未成年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关键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未成年人驾车这一行为本身。未成年人通常是指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由于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对交通规则的全面理解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我国法律是严格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属于违法行为。而未成年人显然不具备合法取得驾驶证的条件,其驾车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其次,对于指使未成年人驾车的人,这一行为具有严重的过错。指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在法律上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指使的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他明知未成年人不具备驾驶能力和资格,却仍然让其驾车,这种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指使未成年人驾车的人要对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 再者,未成年人作为实际驾车人,虽然其本身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实施了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不过,由于其是在他人指使下进行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能要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另外,在确定责任承担比例时,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如果指使的人对整个过程起到了主导作用,比如强行要求未成年人驾车、提供车辆等,那么其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比如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被指使驾车的行为,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 最后,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赔偿顺序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指使的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指使未成年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的承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指使的人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在实际处理中,具体的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还需要结合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并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最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