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肇事司机的责任该如何认定?


在探讨冒充肇事司机责任认定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法律概念。肇事司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实施了导致事故发生行为的人,而冒充肇事司机则是指非实际肇事人假冒该身份承担事故处理等相关事宜。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权责任应当由实际侵权人承担。如果冒充肇事司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无法准确追究实际肇事人的赔偿责任,使得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损,那么冒充者和实际肇事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比如,实际肇事人有能力赔偿,但冒充者顶替使得受害人的索赔受阻,受害人可以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 在刑事责任上,冒充肇事司机的行为可能涉及包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司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冒充者故意顶替,为其掩盖罪行,就可能构成包庇罪。例如,肇事司机酒驾撞人后逃逸,找人冒充自己,冒充者的行为就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此外,对于实际肇事司机来说,如果其本身构成交通肇事罪,又找人冒充自己,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逃逸情节,从而加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行政责任方面,冒充肇事司机干扰了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冒充者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治安处罚。 总之,冒充肇事司机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还会让自己和实际肇事人陷入更严重的法律困境。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这样才能合法合理地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