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还贷保证人的责任是怎样的?


在探讨以贷还贷保证人责任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以贷还贷”的概念。以贷还贷指的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约定以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方式就是借款人用新贷款的款项直接归还旧贷款,从而完成债务的延续。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以贷还贷保证人的责任认定,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保证人在知晓以贷还贷的真实情况后,仍然为新贷款提供保证,那么保证人要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这是因为在保证人明确知晓借款用途是用于以贷还贷的前提下,依然作出保证的意思表示,就表明其愿意为这种债务的延续承担担保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需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种情况,如果保证人不知道该笔贷款是用于以贷还贷的,这就存在一定的争议。一般来说,如果前后两笔贷款的保证人是同一人,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认定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同一保证人连续为同一借款人的两笔贷款提供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断其对贷款的实际情况是有所了解的。而要是前后两笔贷款的保证人不是同一人,并且新的保证人不知道以贷还贷的情况,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保证人可能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因为在保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贷还贷改变了贷款的实际用途,增加了保证人的担保风险,违背了保证人提供保证时的真实意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也对保证责任的认定提供了具体的指引。当出现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保证合同的约定、保证人是否知晓以贷还贷的情况、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是否存在欺诈等,来准确判定保证人的责任。 总之,以贷还贷保证人的责任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对于保证人而言,在提供保证时一定要谨慎,充分了解借款的用途和风险,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责任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