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对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在具体实施中,辽宁省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补偿标准。辽宁省通常会划分不同的区片综合地价,清河区也会有对应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综合地价是考虑了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补偿标准。 对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会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来计算。比如,如果清河区某区片综合地价为每亩X万元,那么征收该区域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就会按照这个标准来确定相应的金额。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对于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补偿。地上附着物比如水井、大棚等,会按照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来给予补偿;青苗则会按照当季作物的产值来进行补偿。 此外,清河区当地政府还会考虑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要获取清河区具体准确的征地补偿标准,建议关注清河区政府发布的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也可以到清河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