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买社保是否可以支付失业险?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现在我失业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没有义务支付我失业险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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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的基本概念。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这意味着,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当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包括失业保险)时,如果员工符合失业的条件,那么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如果公司未买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参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判定公司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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