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是25年还是20年?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从定义上来说,它意味着罪犯将被终身监禁,但在实际执行中,并非绝对如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明确指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该规定第十条还提到,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过多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无期徒刑本身没有固定的25年或者20年的期限,但在减刑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接近20年或25年左右的实际执行刑期情况,但这都需要根据罪犯的具体表现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