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以及如何认定此股权?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程序和股权认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一般来说,它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是指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种转让相对简单。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也需要经过一定比例股东的同意等。 而外部转让则相对复杂一些。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接下来,谈谈股权的认定问题。股权的认定主要依据股东的出资情况。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事项。此外,公司还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生股权纠纷,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以及相关的工商登记等都是认定股权的重要依据。总之,无论是股权转让程序还是股权认定,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来进行,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