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仓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物流仓储合同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双方就货物存储方面达成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它在物流行业的货物存储和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能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减少纠纷。下面从范本的结构和主要条款,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你详细介绍。 合同首部通常包括合同名称、编号、签订地点和时间,以及存货人和保管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是合同的基础,能明确合同主体,为后续履行和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明确的当事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物流仓储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首部信息的规范填写符合书面合同的要求。 仓储物条款要详细描述仓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包装等。比如,对于货物的数量要明确具体的计量单位,质量要说明符合的标准。这能避免双方在货物交接和存储过程中因对货物情况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明确仓储物条款是履行该合同的基础,确保双方清楚存储的具体对象。 仓储期限条款要约定货物的存储起始和结束时间。这能让双方对货物存储的时间有明确预期,合理安排业务。如果存货人需要提前提取或延长存储时间,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民法典》第九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明确的仓储期限条款对于双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很重要。 仓储费用条款要规定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费用金额应根据仓储物的种类、数量、存储时间等因素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等,支付时间要明确具体日期或时间段。《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限;(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可见,仓储费用是仓单的重要内容,合同中明确该条款符合法律要求。 货物验收条款要说明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时间。验收标准可以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标准。验收方法包括外观检查、质量检验等。验收时间要在货物交付时或合理期限内进行。《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明确验收条款能保障双方对货物情况的知情权,确定责任归属。 货物保管条款要明确保管人保管货物的条件和要求,如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保管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妥善保管货物,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一条规定,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这说明保管人在保管货物过程中,要保障存货人的相关权利。 违约责任条款要规定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比如,存货人未按时支付仓储费用应承担违约金,保管人未按约定保管货物导致货物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能约束双方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争议解决条款要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选择仲裁方式的,要明确仲裁机构;选择诉讼方式的,要确定管辖法院。《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明确争议解决条款能在发生纠纷时,为双方提供解决途径,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物流仓储合同范本包含多个重要条款,每个条款都有其法律依据和重要作用。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双方意愿和法律规定,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