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使用派遣公司的员工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了解长期使用派遣公司员工的法律后果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就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如果企业长期大量使用派遣员工,超过了这个比例,就违反了这一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到10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若企业长期使用派遣员工,却不符合“三性”岗位要求,可能会被认定为滥用劳务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可能要求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长期使用派遣员工,可能导致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若存在待遇差异,被派遣劳动者有权要求补齐工资差额,企业可能要承担补发工资、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长期使用派遣员工,一旦发生工伤等劳动纠纷,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可能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如果双方约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可能导致用工单位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