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司亏损,今年一季度盈利需要交所得税吗?
我开了家公司,去年经营状况不好亏损了,不过今年一季度盈利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今年一季度需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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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企业盈利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意味着,如果您公司去年发生了亏损,是可以用今年一季度的盈利来弥补去年亏损的。 具体操作上,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您可以先计算出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今年一季度盈利在弥补去年亏损后还有余额,那么就需要就剩余的盈利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弥补后没有余额甚至仍为亏损状态,那么今年一季度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比如,去年公司亏损了100万元,今年一季度盈利80万元,弥补亏损后仍处于亏损20万元的状态,这种情况下一季度就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今年一季度盈利120万元,弥补去年亏损100万元后,剩余20万元盈利,就需要针对这2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关键在于判断弥补亏损后的盈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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