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陷阱主要有哪些?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然而,一些不良开发商或卖方可能会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购房者的利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购房合同中常见的陷阱。 面积差异陷阱是常见的问题之一。有些合同会规定,房屋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不超过一定比例(如3%)时,房价款保持不变;若超出该比例,购房者需按新的面积补交房款。这种规定看似合理,但如果误差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购房者可能会被迫支付额外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质量问题陷阱也不容忽视。部分合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描述模糊不清,没有明确质量标准和开发商的维修责任。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开发商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意味着开发商有责任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交房时间陷阱同样值得关注。一些合同在交房时间上设置不合理的条款,如只规定购房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却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规定得很轻,或者没有明确的逾期交房赔偿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依据此条款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产权登记陷阱也较为常见。有些合同没有明确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和责任,导致购房者在入住后很长时间无法拿到房产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违约责任陷阱也需要警惕。合同中可能会对购房者的违约责任规定得非常严格,而对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则轻描淡写。这种不平等的条款明显对购房者不利。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违约责任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总之,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明确或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