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表现?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侵犯财产罪客观方面的表现。 首先,是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这类犯罪通常表现为通过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夺取财物。比如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这里的暴力,包括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像殴打、捆绑等;胁迫则是指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进行精神强制。 其次,是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财物。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有明确规定。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比如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骗取他人的钱财。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再者,是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对此有规定。挪用资金罪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这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有相关规定。 最后,是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构成此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破坏生产经营罪则是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对其进行了规范。 总之,侵犯财产罪在客观方面有多种表现形式,不同的表现形式对应着不同的罪名和法律规定。了解这些表现,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识别和防范财产犯罪,维护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