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中共同债务要怎么认定?


在婚姻家庭纠纷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为了这个家的正常运转、发展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提到的“共同意思表示”,常见的例子就是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而“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用于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的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用于投资开办公司,而这个公司的经营收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这笔债务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法院通常会审查债务的用途、借款的时间、金额大小、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习惯等。比如,如果借款金额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法院一般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在婚姻家庭纠纷中遇到共同债务认定的问题,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此来证明债务的真实性、用途等情况。总之,准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