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婚姻篇都有哪些规定?

我最近打算结婚,想了解一下《民法典》婚姻篇的相关规定。比如结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婚后夫妻双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离婚又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对我很重要,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婚姻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法典》婚姻篇主要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为我们的婚姻生活提供了全面的法律规范和保障。 首先,在结婚方面,它规定了结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同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婚后,夫妻之间存在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从权利上看,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从义务方面来说,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关于离婚,《民法典》婚姻篇也有详细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民法典》还对离婚时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