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当您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材料: 首先是恢复执行申请书。这是启动恢复执行程序的关键文件,在申请书中,您要明确写出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要清晰阐述申请恢复执行的具体事项,也就是您希望法院执行的内容,像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欠款、交付特定物品等。此外,还需说明申请恢复执行的事实与理由,例如之前执行程序因何种原因中止,现在为什么要恢复执行等。 其次是原执行依据副本。原执行依据是最初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像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提供这些文书的副本,能让法院明确执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再者是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暂时停止执行的一种程序。提供该裁定书副本,法院可以了解之前执行程序的进展和状态。 然后是再次执行的线索材料。这部分材料至关重要,它是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具备执行条件的依据。线索可以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等;也可以是被执行人的收入来源,比如工作单位、工资收入等;还可以是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方便法院找到被执行人。 另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您是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您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 最后,如果您委托了代理人代为申请恢复执行,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受理恢复执行申请时,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法院才会正式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所以,为了顺利推进执行工作,您一定要认真准备好上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