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先予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我最近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涉及到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的问题,现在我生活困难,等不及判决下来再执行,想申请先予执行。但我不知道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材料不全影响申请,想了解一下申请先予执行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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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予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先予执行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因权利人的生活和生产的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的诉讼制度。它可以让权利人在判决作出前就获得一定的利益,解决生活或生产上的紧迫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申请先予执行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首先是申请书。申请书是启动先予执行程序的重要文件,要详细写明申请先予执行的理由和具体请求内容。比如,如果是追索医疗费用,要说明目前的病情、已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等情况;如果是追索劳动报酬,要写明工作的时间、应得报酬的金额等。 其次是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对于自然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这些材料是为了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确保诉讼主体的正确性。 再者是基础法律关系的证据。这是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且申请人有权要求先予执行的依据。例如,在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要提供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据,如户口簿等;在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中,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数额的证据。 另外,还可能需要提供担保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的形式可以是保证人担保、财产担保等。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申请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担保材料,如保证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 最后,要准备好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为了确保法院能及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总之,申请先予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的要求来确定。在准备材料时,要尽量提供全面、准确的证据,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如果对某些材料的准备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向受理案件的法院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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