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参与投资或创业的过程中,出资是一个关键环节,需要格外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出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用货币出资比较简单直接,把钱打到公司账户就行。而非货币财产出资就相对复杂,比如用实物出资,要对实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保证其价值真实准确。像知识产权出资,要确保该知识产权是合法拥有且可以转让的。如果用了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可能会导致出资无效。 其次是出资时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资,就构成了违约,要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完成出资,结果有人逾期未出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再者是出资的评估。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这是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和稳定性。如果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出资股东要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用房产出资,评估价值为 500 万,但实际价值只有 300 万,那么该股东要补足 200 万的差额,其他发起人股东也可能要一起承担责任。 最后是出资的登记。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登记的出资情况和实际情况不符,在和外部第三人发生交易时,可能会按照登记的情况来处理。比如公司登记的某股东出资 100 万,但实际只出资 50 万,在和债权人的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能按照登记的 100 万来要求该股东承担责任。 总之,在出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