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合同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
我签了一份合同,里面约定了违约金。但我不太清楚法律对违约金数额有没有限制,要是违约了,违约金过高可承受不起 。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违反合同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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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违约金是一项重要的条款,它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当涉及到违反合同的违约金上限问题时,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不过,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给出一个具体的违约金上限数额。
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虽然此规定是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但在其他合同纠纷中,法院在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时,也通常会参照该标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举个例子,假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10万元的实际损失,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15万元,此时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的30%(10万元的30%是3万元,10万元加上3万元为13万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是15万元),违约方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金进行适当调整。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既要考虑到对违约行为的约束,也要避免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以免在发生纠纷时面临被调整的风险。如果对违约金数额存在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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