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付件需要本人到场签收吗?
我网购了几件东西,选择的是到付方式。但我最近工作特别忙,没办法本人签收。我就想问问,到付的快递是不是一定得本人到场签收啊?要是别人帮我代收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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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到付件是否需要本人到场签收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所谓到付件,就是在收件人收到货物时才支付运费或者货款的一种快件服务形式。而签收则是收件人确认收到货物的一个重要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讲,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到付件必须由本人签收。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就意味着,快递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将到付件交给收件人本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 也就是说,如果收件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本人签收,可以指定他人代为签收。但这里有几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快递公司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事先约定了必须本人签收,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另外,如果代收人签收后发现货物有损坏等问题,可能在责任认定上会相对复杂一些。所以,无论是本人签收还是他人代收,在签收时都要仔细检查货物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快递公司考虑到货物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可能会有自己的操作规范。有些公司可能会要求本人签收,但这更多的是公司的规定,而不是法律的强制要求。如果收件人无法本人签收,最好提前和快递公司沟通好,告知其指定的代收人信息,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收件人也可以要求代收人在签收时拍照留存货物的外观情况,以防后续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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