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产权到期了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经济适用房,最近突然想到产权是有期限的。现在很担心到期后房子会怎样,是要被收回,还是要补缴一大笔费用?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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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产权一般包含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购房者的,就好比您买了一件东西,这件东西就一直是您的。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通常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当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不用您专门去申请。 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的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从立法趋势来看,会综合考虑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等多方面因素,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有相应的减免政策。后续国家会通过具体的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续期费用的相关事宜。 所以,当经济适用房产权中土地使用权到期时,您不用过于担心失去房屋,只要关注后续关于续期费用的具体法律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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