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含义、特点与作用是什么?


要约在法律领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与我们日常的商业交易等活动息息相关。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要约的含义、特点与作用。 首先,要约的含义。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想和另一个人达成某种交易,就把交易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告诉对方,表达自己希望和对方签合同的意愿。比如,甲对乙说:“我愿意以5000元的价格把我的手机卖给你。”这就是甲向乙发出的一个要约。 其次,要约具有以下特点。其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明确的,这样对方才能知道是谁想和自己签合同。其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也就是说,要约是有特定对象的,不是随便向不特定的很多人发的。其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就是要约中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像标的、数量、价格等,让对方一看就明白交易的主要内容。比如上面卖手机的例子,明确了标的是手机,价格是5000元。其四,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意味着一旦对方同意了要约的内容,要约人就得按照要约的内容和对方签合同,不能反悔。 最后,要约的作用。要约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是合同订立的起始点,没有要约就不会有后续的合同。要约为合同的订立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内容基础,让双方围绕要约的内容进行协商和沟通。当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后,合同就成立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要约的定义和构成条件,保障了要约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作用得以合法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