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通知说我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可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我想知道这会对我产生哪些影响,是不是很严重啊?我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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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通俗来讲,就是那些违反了法律规定,被法院判定为有履行义务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很多限制。在生活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也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在经济活动中,也会处处受限,像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基本无法开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 如果不小心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所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一定要积极面对,主动解决问题,以免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更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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