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具体含义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明白这和终止劳动关系有啥区别,也不清楚它们具体的含义是什么,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这两个概念的,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范畴内,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含义、适用情形和法律后果都存在差异。 首先来看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指的是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由于一方或双方的意愿,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本来合同约定要工作一段时间,但是在这段时间还没结束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双方决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了。它可以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你和公司坐下来谈,都觉得这份工作不太适合你了,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这就是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则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又包括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等情形。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你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经常无故旷工,公司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不存在过错,但由于某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困难等原因,依法裁减人员。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如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再说说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自然终止。这就好比合同就像一场比赛,比赛时间到了,自然就结束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最终都是结束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二者在概念、适用情形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这些区别,以便在实际操作中依法行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