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我家里有一套房子,父母去世后,哥哥说女儿没有继承权,房子应该归他。我不太明白,现在想知道,在法律上女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我需不需要争取一下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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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说关于女儿继承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的取得依据主要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其财产就会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意味着,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也就是说,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一种继承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除了法定继承,还有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如果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那么就会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但即使有遗嘱,也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所以,一般情况下,女儿和儿子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女儿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女儿的继承权受到了侵犯,比如被其他继承人剥夺、限制等,女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的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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