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打完合同违约后还能追究虐待责任吗
我家里老人在养老院住,之前养老院就有合同违约的情况,比如没有按约定提供相应服务。最近又发现老人身上有不明伤痕,精神状态也不好,怀疑是被虐待了。想知道在养老院已经有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追究他们虐待的责任啊?是直接找养老院理论,还是走法律程序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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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合同违约和虐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哦。 合同违约呢,简单讲就是签合同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里约定的内容去做。要是养老院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比如没按约定提供饮食、护理等服务,这就是违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是你们和养老院签的合同里对违约情况有具体约定,那就按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的话,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如果合同有仲裁条款)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 再说说虐待问题。如果是养老院中承担照料职责的人员,如护理员、医护人员等对老年人实施虐待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是可能构成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要注意,得是虐待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哦,像长期的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等情况。 所以说,在养老院存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发现有虐待行为,是完全可以追究其虐待责任的。你可以先收集老人被虐待的相关证据,比如伤痕照片、视频、老人的陈述等,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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