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含义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听说有同行公司被指控侵犯商业秘密。我不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侵犯商业秘密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能给我详 细讲讲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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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简单来说,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别人的商业秘密。这里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几种情形。一是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比如通过黑客技术侵入企业的电脑系统获取技术配方等。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例如,获取到商业秘密后,将其卖给竞争对手使用。三是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像企业员工离职后,把在原公司工作时掌握的客户名单透露给新入职的竞争公司。四是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如果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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