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执行期两年是什么意思?
我之前打赢了一场官司,拿到了判决 书,但不太明白上面说的执行期两年是啥意思。这两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过了这两年会怎么样?要是这两年内对方一直没履行判决,我该怎么办?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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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执行期两年指的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通俗来讲,就是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你要在两年内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帮你实现权利。
这个两年的起算时间是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判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两年期间,出现了法定的中止、中断情形,申请执行的时间会相应延长或者重新计算。
如果过了这两年的执行期,你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对方以超过申请执行时效为由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会裁定不予执行。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关注对方的履行情况,一旦对方不履行,要在两年的执行期内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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